全国中小学“示范作文”征稿启事
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,促进中小学之间的经验交流,给学生们长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,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全国中小学“示范作文”大赛。本届大赛旨在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、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,增进友谊、促进团结、活跃中小学生的课外学习生活,弘扬中华文化,展示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。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,组织全国各学校学生参加此次大赛,此项活动将长期举办,采取常年征稿、分届评选、随到随评的原则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欢迎各级中小学校集体组织参加,学生也可以个人参加,望学校接此通知后及时传达到全校师生。
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和老师来参与此项活动,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,组委会决定特设“十佳作品”奖,同时,获奖学生有机会成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的特邀“小编辑”并颁发特聘书。
一、参赛对象:全国中小学生(包括高中、初中、小学)
二、来稿内容:中小学生作文,题目自拟,内容自选,体裁不限,提倡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自己感兴趣的事;提倡说真话,抒真情,自由表达;提倡关爱自我,展示自己丰富的观察力,想象力和创造力,也可以抒发迎接北京2008奥运会心怀,畅想祖国美好未来等等。
三、来稿要求:
1、主题鲜明,内容积极向上,字迹清晰、规范,字数不限。
2、作文DV:有条件的同学,可将作文拍摄成DV录像,配上作文解说和文字、音乐与作文同寄,获奖作品将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播出。
3、参赛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、学校、班级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,毕业班的同学请注明家庭通信地址,以保证奖品邮寄的准确性。
4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稿E-mail:xueshengzhengwen@163.com
四、奖项设置:
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、集体奖、优秀指导老师奖。
五、获得以上奖项作品,均有资格入编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出版的《全国中小学示范作文选》,部分优秀作品由组委会推荐给中国教育报发表。
六、本人在其他报刊发表过的作品亦可参赛,来稿作品请勿抄袭、转裁。因此而生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七、来稿请寄:
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100043信箱—74分箱
邮编:100043
收信人:征文组委会
联系电话:010—88900288(传真)010-88900488、
010-88900511、62367499
联系人:刘继起、李磊、马秀英、叶青
八、详情请登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。
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
2006年2月18日